我们知道虽然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申请文件修改的依据,但是对于以外文公布的国际申请,针对其中文译文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员一般不会核对原文;因此,在中译文本身无驳回缺陷的情况,译文错误可能带入授权文本中。对于基于PCT在中国授予的专利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7条对其中可能的译文错误规定是:基于国际申请授予的专利权,由于译文错误,致使保护范围超出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依据原文限制后的保护范围为准;致使保护范围小于国际申请的原文所表达的范围的,以授权时的保护范围为准(可理解为授权后的改正原则)。
对于进入国家阶段后又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况,专利审查指南第3部分第2章5.7节规定:如果在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自己发现其原申请译文错误而导致分案申请也存在译文错误,则申请人可以办理改正译文错误手续,根据其原申请在提出国际申请时所提交的国际申请文本改正译文错误(可理解为分案申请的译文改正).
我们知道,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而说明书和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而无论是权利要求还是说明书都是以申请的中文译文来解读的。在申请文件译文中的错误可能未被审查员发现而进入授权后阶段。因此,外文专利文件翻译的准确性不仅对审查过程重要,而且后续的授权后确权、诉讼和许可也很重要。不准确的翻译可能导致授权后的专利权原文出现差别,从而导致授权无意义。或者导致译文保护范围缩小。
因此高质量的专利翻译对于专利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环。